關于內高院司法鑒定單位的文件
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
內高法【2001】54號
全區各中 級人民法院.基層人民法院,呼鐵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;
為規范司法堅定工作,確保司法公正,提高司法效率,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審核,指定下列單位為首批司法監定機構.
一評估審計機構
1中天華正內蒙古會計師事務所.
2內蒙古光明會計事務所.
3內蒙古天健會計事務所.
4內蒙古興原會計事務所.
5內蒙古經達會計事務所.
6內蒙古誠公會計事務所.
7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事務所..
8內蒙古信通資產評估事務所.
9內蒙古融江資產評估事務所.
10內蒙古公誠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責任公司.
11內蒙古永衡不動產評估策劃咨詢有限公司.
二建筑工程質檢類機構
1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.
2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.
四.涉案物品價格機構
1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事務所.
2呼和浩特市價格事務所.
各盟市中級法院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,在本轄區內指定具有權威性的堅定機構為本轄區司法堅定機構.
2001年4月25日
主題詞;司法堅定 機構 通知
抄送;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局'法庭科學技術研究所'自治區黨委政法委'辦工廳.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,自治區政府辦工廳'發展計劃委員會'財政廳'建設廳'審計廳'國土資源廳'技術監督局'法制辦'本院各庭'處'室
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。玻埃埃蹦辏丛拢玻等沼“l |